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流动儿童家庭教育形式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流动儿童家庭教育形式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所在地暂住证、所在地实际住所居住证明、所在地务工就业证明、全家户口薄、户口所在地乡镇开具的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暂住地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借读证明。申请学位需提交的材料有:
二、户籍适龄儿童学位申请材料。
(1)***明材料: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户口本(须整本复印)和***。
(2)住址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购房房产证(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51%)或租房备案凭证或其他类住房(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等材料。
三、暂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学位的申请材料。
(1)***明材料:儿童出生证,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
(2)住址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购房房产证(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51%)或房屋租赁凭证或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等材料。
(3)就业或社保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或本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副本(社保和营业执照二选一)。
(4)计生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称:流动子女。随迁子女是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随务工父母(法定监护人来到各城市务工,其子女应就近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到我市公办小学、初中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应向居住地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同时提交的材料:⑴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
⑵在本市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的有效居住证;
⑶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随务工父母(法定监护人)来宁居住、非南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到我市公办小学、初中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应向居住地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同时提交:
⑴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
⑵在本市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的有效居住证;
⑶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区别就是固定指标人数和流动指标人数。每一个城市线都有一个人口普查,而且常住人口作为城市的发展和经济条件指标的平均数体现,最简单的就是人口的增长率再就是人均经济发展总值。流动人口是证明外来的人数。
常住人口是在某一统计或普查的区域内,全部人口减去外来暂住人口,再加上暂时外出人口所得到的人口数流动人口,是我国特有的户籍制度的产物,流动人口离***籍所在地到其他地方居住的那部分人,但由于时间与空间界定的不同,流动人口定义说,包括的范围也不同,就上海而言,为了便于个地流动人口调查数据的可比性,可以把流动人口定义为在某地居住半年或半年以上的外来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流动儿童家庭教育形式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流动儿童家庭教育形式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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