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儿童心理学他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儿童心理学他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法的强制力表现在以国家的名义并由专门国家机关所实施。法律的国家强制力表现在为:
1、国家对违法行为的制裁;
2、国家对合法行为的保护。他律(heteronomy)是一个心理学名词,狭义上指非自愿地执行涵盖道德标准、法律体系(包括惩治和预防)和其他社会规范;广义上指除本体外的行为个体或群体对本体的直接约束和控制。
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道德阶段(1-2岁):儿童处于感觉运动时期,行为多与生理本能的满足有关,无任何规则意识,因而谈不上任何道德观念发展。
第二阶段:他律道德阶段(2-8岁)儿童主要表现为以服从成人为主要特征的他律道德,故又称为服从的阶段。
又可分两个阶段:
(1)自我中心阶段(2-5岁):这一阶段儿童处于前运算思维阶段。其特点是单向、不可逆的自我中心主义,片面强调个人存在及个人的意见和要求。
(2)权威阶段(5-8岁)思维正由前运算思维向具体运算思维过渡,以表象思维为主,但仍不具备可逆性和守恒性。因此,这一时期儿童的道德判断是以他律的、绝对的规则及对权威的绝对服从和崇拜为特征。他们了解规则对行为的作用,但不了解其意义。他们常以表面的、实际的结果来判断行为的好坏。认为服从成人就是最好的道德观念,服从成人的意志就是公正。如果违背成人的法则,不管动机如何都应该受抵罪的惩罚,而且惩罚越厉害越公平。
第三阶段:自律或合作道德阶段(8-11、12岁):这一时期儿童的思维已达到具有可逆性的具体运算,其道德判断有了自律的萌芽,公正感不再是以“服从”为特征,而是以“平等的观念”为主要特征。关于惩罚,儿童不再像前一阶段那样驯服地接受抵罪的惩罚,而认为只有回报的惩罚才是合理的。
第四阶段:公正道德阶段(11、12岁以后):这一阶段儿童开始出现利他主义。倾向于主持公道、平等,体验到公正、平等应该符合每个人的特殊情况。
儿童道德判断发展学说( developmental theory of children’s moral judgement),瑞士哲学家和心理学家皮亚杰提出的关于儿童道德发展的学说。
认为儿童道德判断的发展是一个有规律的过程,这个过程同他的认知发展的四个阶段有着内在的联系,两者都表现有阶段性的特征。
在感知运动阶段,婴儿利用感知和动作来建构客观世界。
可以和他一起看一些性教育的教育片,平时不要不敢谈及性的话题,让他感觉性不是什么特殊的问题,家长应该和他一起进行他喜欢的活动,比如打电脑游戏一定要和他建立起平等的朋友的关系,他才能听你的话。
生活护理:一定要密切关注他的观念的变化及时引导他的行为,相信父母是儿女最好的老师。
第一,教育者应掌握先进的教育方法和技术,懂得基本的青少年心理学知识,对待新生事物能够有正确的态度,不要“一刀切”,应平等对待孩子。只有这样才可以融入孩子们的内心世界,使他律变成自律;
第二,要实现青少年“自己教育自己”,譬如让年长的青少年来帮助、引导年幼的孩子,让同学之间建立健康的教育氛围,减少年龄隔阂,让正确的信息辐射开来;
第三,长辈要敢于和孩子们谈“性”,不是粗浅地谈,而是科学、实事求是地谈,不要躲躲闪闪、避实就虚,迟谈不如早谈,少谈不如多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儿童心理学他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儿童心理学他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本站非盈利性质,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立删邮箱:83115484#qq.com,#换成@就是邮箱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lpmbpp.com/post/158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