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罪错儿童的家庭教育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罪错儿童的家庭教育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承邀答,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孩子,如何教育和实施必要的惩戒的向题: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孩子,可以放到“少年管教所”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同时在照顾他们生理发育的情况下,辅以适当的轻微劳动,以便教育改造他们成为国家有用的人才。望专业人士高见指导!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一个人从哇哇堕地,父母就承担一切责任,义务。近年来,时有未成年,幼童触犯国法案例。如,近日网报12岁孩子不服家人管教***生母,看后让人心痛!对未成年人教育重在启蒙阶段,从幼儿园到小学,家人,学校要着重人格,志气,修德的培育。偶尔触犯国法禁令,惩罚不够追刑责的,家庭,学校,心理,司法联手,对其多管齐下,综合施治。一般不设***管教,矫正的机构收监。这样不利他们健康,身心全面发展。
谢谢邀请。问题提的本身有问题,需要惩戒的不是年龄而是罪错。对于任何人都应当罚当其错,不能一概而论。我国现行刑法,对于未成年犯罪有比较明确年龄规定。十六岁以下的,除八类重罪外,不予处刑,十四岁以下的,不管所犯何罪,均不予处刑。对于因年龄原因不予处刑的,刑法规定了两个办法,一是交由家长严加管教,二是必要时可以由***收容教养。但是,立法不够完善。什么情形交家长管教什么情形由***收容教养,都没有具体规定。同时,收容教养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我国目前还没有收容教养法,依据立法法规定,行政法规不得设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所以,原收容教养条例暂停执行。也就是说,现行法律框架,***收容教养无法可依。很多人对少管所有误解,少管所不是收容教养所,而是少年犯管教所。其中收押被***判处***的不满十八岁的少年罪犯,实质是少年犯监狱。比如李某某因***被判刑十年,就是送少管所执行至满十八岁再关押到成人监狱执行。未经***判处***不能送往少管所羁押。那个12岁杀母的少年,明显不适合交由家长管教,也不适合继续在义务教育学校继续读书。这给***出了难题。目前是更换地方,专门安排老师辅导学业和心理矫正。但这绝非长远办法。所以,目前急需立法机关对原收容教养条例立即启动立法审查,将其通过立法程序设立为收容教养法,以便于***依法管教。
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实施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该如何教育和惩戒?
这样的事情比较复杂!
本人以为,这样的事情的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家庭教养,既有疏于教养的可能?也有管束不当的可能?
作为父母,对于子女的教育,既不能放养,也不能圈养。首先得争取做一个榜样式的父母,在对孩子的潜移默化中界定和实现对孩子的期望值。只有让孩子在比较和谐的家庭氛围中成长,才能够让孩子有能力适应社会的变化,才有可能让孩子成长为有益于社会的人。
要把祸害消灭在萌芽之中!非人能做出的事!应该公决!于理于法于世所不容!生怕有些别有用心的组织或个人会拿这个说事,‘中国不是礼仪之邦吗?中国不是讲究百善孝为先的国度吗?’
家长威胁?我就想问问,你家孩子干嘛了,至于让一个成年人去威胁?
当然成年人和一个孩子置气,有失风度。
但是有的事情,可能会让对方很火大,才会导致后面的威胁。
座位家长,你先考虑下你家孩子,到底干嘛了吧?
要不以后,你家的熊孩子,继续肆无忌惮,可能就不是威胁了,就是死亡了。
到时候你在慢慢教啊!😂
熊孩子太多,是时候有人站出来教教了,既然家长不管,那就帮你们处理一下垃圾。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罪错儿童的家庭教育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罪错儿童的家庭教育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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