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幼儿园教育教学原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幼儿园教育教学原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以人为本原则:
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除了教学与知识传授以外,幼儿与教师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关系。因此,教师要将儿童当做独立人格来对待,尊重他们的思想、兴趣、爱好、需求及愿望等。
因此,教室要注意倾听孩子们的想法,尊重他们的意愿,从而建立起他们的自信心,进而获得良好的自我概念,为自身的全面发展确立方向。
保障儿童的合法权利:儿童不同于成人,其发展及需求也与成人完全迥异。因此,在教育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孩子们的合法权益。
比如生存权、受教育权、受抚养权、发展权等,这反映了人类对儿童在社会中的地位和权利的认可与尊重。家庭、学校、社会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全面发展的原则:全面发展的原则,是指教师在制定教育计划、设计教育活动时,应当注意:
儿童的发展是整体的而不是片面的,教育必须促进儿童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单方面的突出,并不能让孩子应对以后的人生。
儿童的发展应是全面协调的发展,协调发展包括几个方面: 儿童身体的各个器官、各系统机能的协调发展;儿童各种心理机能,包括认知、情感、性格、社会性、语言等协调发展;儿童的生理和心理协调发展;儿童个体需要与社会需求间协调发展。
儿童的发展还应具有个性化,教育除了让孩子们达到标准以外,还应考虑到孩子们独有的特点,充分发挥他们各自的潜能,让不同的儿童在不同的方面能够实现自我的发展。
3、个体差异性原则:在教育过程中,教育者在关注全体受教育对象的同时,还应该重视儿童的个体差异性,促进每个儿童的发展。
学前教育原则
学前教育原则是指对0岁至入小学前儿童实施教育应遵循的基本要求。1989年国家教委颁发的《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中规定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原则是:体、智、德、美诸方面的发展应互相渗透,有机结合;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 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注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 面向全体幼儿,热爱幼儿,坚持积极鼓励、启发诱导的正面教育。
合理地综合组织各方面的教育内容,并渗透于幼儿的一日生活各项活动中,充分发挥各种教育手段的交互作用;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和表现能力的机会与条件;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中。依据0岁~6岁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学前教育的原则可概括为:
(1)从胎教开始适应各年龄发展和个体发展的教育;
(2)促进学前儿童体、智、德、美的良好发展与个性的健康发展;
(3)成人对学前儿童的照管与教育相结合;
(4) 以兴趣诱发,在游戏中成长;
(5)创设适宜的环境,发挥其教育的功能。
1、以儿童为本,以其自身发展为中心;
2、以实践为主,以游戏为载体;
3、以活动为载体,以情趣为导向;
5、以兴趣为导向,以发现为目的;
6、以激发为目标,以自我实现为核心;
9、以教育活动为基础,以安全为前提;
10、以多元文化为基础,以和谐发展为目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幼儿园教育教学原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幼儿园教育教学原则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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