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家庭教育条例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家庭教育条例农村留守儿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答案是:一. 1. 总则
3. 特殊关爱保护
4. 法律责任
5. 附则
二. 1. 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保障其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根据《中华共和国民法典》《中华共和国未成年人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留守儿童(以下简称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适用本条例。
法律、法规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留守儿童是指居住生活在农村且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者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第四条 本条例所称的学校是指施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特殊教育的机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家庭教育条例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家庭教育条例农村留守儿童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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