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幼儿园教育配备规范要求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幼儿园教育配备规范要求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这是一种可以及时控制和扑灭初期火灾的设备,应覆盖幼儿园内各个区域,包括教室、走廊、厨房等。管道和喷头需要定期检查和维护以保证其正常运作1。
火灾应急照明系统:在火灾发生时,这种系统可以提供足够的照明,帮助师生迅速疏散。系统应包括照明灯具、应急电源和自动开关,能够在停电情况下自动工作。
灭火器:幼儿园内应设有合适的灭火器,并且要保证数量充足、种类齐全。按照消防要求,幼儿园至少应配置干粉灭火器、CO2灭火器和泡沫灭火器。这些灭火器应放置在明显易见的位置,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灭火栓:每栋幼儿园建筑物都应有消防栓,并且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消防栓应安装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并且在使用时要保持通畅。幼儿园需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师生熟悉如何正确使用消防栓。
除了上述硬件设备的配置外,幼儿园还应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加强火灾预防教育,提高师生的消防意识,共同创建一个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
以下是幼儿园消防设施的标准配置:
灭火器的配置 。幼儿园的各个区域应当配备适量的灭火器,灭火器的种类应包括水、干粉和二氧化碳灭火器。具体配置数量应根据幼儿园的使用面积、建筑结构和人流量来确定,并要根据国家的规定进行调整。幼儿园应当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与维护,确保其正常可用。
防火卷帘的配置 。幼儿园应配备防火卷帘系统,这种设备可以隔离火灾区域,防止火势蔓延。防火卷帘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备防火隔热、防烟和自动控制等功能。需要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在火灾发生时正常运行。
应急疏散指示标识 。在幼儿园的楼梯间、走廊、出入口等处,应设置明显的应急疏散指示标识,指引师生迅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
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标准共分八章,包括总则、设置与规划、建设用地、园舍建筑、设施设备、师资配备、经费保障、附则。本标准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一、班级规模
小班(3至4岁):20-25人。
中班(4至5岁):26-30人。
大班(5至6岁):31-35人。
二、教职工与幼儿比例
全日制普通幼儿园:1:6-8。
寄宿制幼儿园:1:5-6。
三、教职工配备比例
管理人员:6个班以下的幼儿园配园长1名,6-9个班的幼儿园配正副园长各1名,10个班以上的幼儿园配园长1名、副园长2名。
专任教师:不低于教职工总数的91%。
第一节 设置与规模
第八条 幼儿园设置布局,应符合当地城乡规划及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服务半径、地理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确保安全。
第九条 新建幼儿园应独立设置,有独立的园舍、户外场地、围墙、大门、保安室(门卫及收发室)。
第十条 幼儿园规划建设应与居住人口相适应。按照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配建标准,每3000—5000人口设置一所6个班以上的幼儿园。规模不足3000人口的居住区,规划部门应进行区域统筹,合理规划幼儿园配建项目。农村按照大村独办、小村联办的原则建设幼儿园,服务半径原则不超过1.5公里。
第十一条 幼儿园规模应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便于管理,办园规模不宜超过12个班。城镇学前教育***不足地区和农村人口稀少地区可单独设置或在小学附设1—2个班的幼儿园。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幼儿园教育配备规范要求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幼儿园教育配备规范要求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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