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儿童是家庭教育的主体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儿童是家庭教育的主体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第一个结合是观念的结合。学校教育的本质是通过学校教育实现人的社会化,这是家庭教育取代不了的。家庭教育最重要的事情应该是和学校教育相向而行。这个观念一定要建立起来。
第二是避免做孩子的保护伞,儿童的成长需要经历风雨,见世面。孩子在学校遇到的问题是在集体中的问题,教师的专业性是任何一个家长都代替不了的,所以要高度重视教师提出的问题,并接受专业化的建议。
第三,定期召开家长会,由班主任以及各班任课教师,反馈近期学生在学校的表现。
第四,针对学生的问题日常教师间要有沟通,各任课教师及时向班主任反馈孩子表现的特殊情况。
第五,建立家校双向沟通管道,教师可以向家长,或家长向教师反映学生情况。真正实现双向互动,家校合作。
学生的成长主要是在两个环境中,家庭和学校。因此,两个环境中的教育成败决定着学生成长的质量水平。我身处农村,现在社会充斥着发展经济,农村的家长大多都远离家乡出去打工,把孩子留给年迈的老人照看,而老人的精力,学历,素质水平,再加上隔代溺爱,所以,现在的家庭教育在农村很落后,甚至可以说不存在。学生的成长,人生观的形成都依靠学校教育。
对于孩子的成长,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犹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二者互为补充,相辅相成。正如前苏联伟大的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所说: “最完备的教育模式是‘学校—家庭’教育,学校和家庭是一对教育者。”家庭教育是孩子成长道路的起点,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学校教育作为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有系统的教育活动,在孩子的身心发展中起主导作用,但学校教育却不是教育的终点。做好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结合,必须立足于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各自特点和功能,做好“四个坚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切忌包办代替或互相推诿;坚持为所能为为所当为,既量力而为更勉力而行;坚持家庭为先、学校为主、孩子为本,把家庭教育的先导性、学校教育的主导性和孩子本身的主体性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四个坚持”,共同构建健康积极、各扬其长、各尽共责、紧密协同、美美与共的家校关系,力求成为孩子成长道路上的同路人,在相携相行相伴相生中,共同谱写孩子成长的教育进行曲。
学校教育就需要老师负责把事情做好,家庭教育就需要家长负责,把家庭的事情做好,但是一个巴掌拍不响,你们如果两边的实力不对等的话,两边的认识不对等的话,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必须要家长和老师的共同进步。
并且家长的认识高度也要达到这个高度,因为即使到现在,还有很多家长认为学校应该全权负责孩子的教育。每次说起来都拿二三十年前的自己说比较,说自己当时读书的时候家长都不认识老师,自己还是成才了。这样是不对的,因为时代已经变了,现在每个优秀的孩子都是学生和家长共同努力培养的结果。
社会,学校,家庭,三者在孩子的教育成长中都承担着相应的责任。三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缺一不可。
家庭教育是基础。小孩子从一出生就在家庭。家庭是教育的摇篮,父母的一言一行无时无刻不影响着小孩的成长。小孩子的习惯养成,性格的塑造以及品质的培养都是父母的家庭教育有非常大的关系。这些在今后学校的教育中,对孩子学习的影响是非常大的。
学校教育是主体。小孩子从幼儿园开始就进入学校。在学校中,小孩接受系统的知识教育,接受系统的行为规范教育,接受系统的人生观教育。学校有专职的人员,专职的老师从事专门的教育教学工作,对孩子的成长影响之大,是别的教育无法比拟的。
社会教育是补充和强化。社会的行为规范以及各种实践活动,都是对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补充和强化。正确的社会环境对家庭教育以及学校教育起促进作用,反之,在这学校和家庭教育起到抵消的作用。
所以说家庭,学校,社会在下一代的成长中都扮演着相当重要的角色。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儿童是家庭教育的主体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儿童是家庭教育的主体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本站非盈利性质,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立删邮箱:83115484#qq.com,#换成@就是邮箱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lpmbpp.com/post/399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