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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的阶段性。例如皮亚杰的认知发展阶段理论就指出,儿童在不同的年龄阶段有不同的身心特点,教育要遵照儿童不同发展阶段的身心特点,在教育内容,教育方法要依据儿童的身心特点进行适当调整。
2、要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的顺序性。儿童的发展总体来讲是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的,教育中要做到不“凌节而施”,教育就应当遵循儿童发展之自然。
3、照顾到儿童身心发展的不平衡性。不同的儿童的发展在总体一致的基础上又有各自的特殊性,同一儿童在发展的不同阶段也有不同的发展特点。
比如1~2岁及青春期是儿童快速发展的时期,儿童身心的发展速度要远高于其他时期.教育既要做到按照儿童一般的发展规律施教,又要照顾到特殊儿童以及儿童不同发展阶段的特殊性,做到因材施教,因时施教。
扩展资料:
在一定社会教育条件下,一定年龄阶段的大多数儿童总是处于一定的发展水平上,表现基本相似的心理特点。
1、未成年人是国家的的发展的后备力量。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事关祖国未来和民族振兴。最高人民***刑一庭负责人指出,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未成年人是特殊社会群体,自我保护能力弱,需要国家和社会最大限度保护。人民***历来对未成年***益给予特殊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取零容忍态度。
2、未成年人是一个弱势群体。虽说法律规定每个人的人格都是独立的,但未成年人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经济不独立,容易遭受侵害。其次,未成年人在生理和心理上都不成熟,认识能力和控制能力有限,自我保护能力有限。3、不仅我国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保护,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都给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未来的主人,是一个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在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相对给予保护的规定,比如不适用***。不过,实际中有些女性未成年人犯罪,为避免侵犯其权益,比如搜查身体,所以有些人便考虑当前是否对这类群体存有特殊规定。事实上,当前我国对女性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要求讯问时由女检察官担任。并且,需要搜查身体的,要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由女工作人员进行。除此之外,对女性未成年人犯罪会按以下处罚:
1、适用刑罚时应正确适用法定情节:
(1)无可选择地按照法律规定从轻、减轻处罚。量刑时要留有一定幅度,不能在法定刑内裁量最高刑,同时存在从宽和从严情节的,会优先考虑适用从宽处罚的情节。
2、酌定情节:(1)法律上未做明确规定,由人民***根据立法精神和审判实践,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酌情考虑适用的情节。
(2)具体可以考虑的情节如:犯罪的动机手段、犯罪时的环境条件、造成的损害结果、犯罪少年一贯表现,犯罪后态度、人身危险性、犯罪的起因、促成犯罪的客观因素等。
离婚后的双方,过的幸福不幸福,是导致孩子幸福不幸福的根本前提。
自己当父母的都没有能力,给这个单亲家庭创造好的环境,学习条件,自身表率,空闲陪伴,学业辅导,心理调节等等方面的言传身教,那孩孑又哪来的幸福可言!
说白一点,当今现实社会,你即使有能力赚到钱,在经济上有一个坚强的后盾,但,精神上的缺陷,在孩子幼小的心灵上都是一个抹不去的阴影。从小缺少父亲,或母爱,在心灵,在同学平常生活学习中,都有一个负面影响。你又有没有耐心,时间,文化,方法去教导,引领。
何况那些,为了解决工作,生活,各方面压力,而四处奔波,增加经济来源的单亲人群,又哪有时间和耐心来教育孩孑?有多少违法,犯罪的青少年都来自单亲家庭。
我认为绝大多数单亲家庭的孩孑过的非常不好,他们的心理健康是双亲家庭的孩子无法想象的,承受的压力是巨大的。
为了孩孑正常茁壮成长,给孩孑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请父母珍惜彼此,白头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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