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儿童特殊教育机构感统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儿童特殊教育机构感统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就事论事,拒绝只能从道德上谴责,但是并不违法。
感统失调一般医生都会建议孩子通过游泳来进行康复训练,因为游泳是一项全身性的运动,非常适合训练整体的协调能力。但是目前很多游泳馆对这样的学员是拒绝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价钱不到位,说这话可能不利于和谐,但是这是事实,一般都会考虑这个问题,如果你给出的价钱和普通孩子一样的价钱,或者说你只是给孩子报一期大课,那肯定没有人愿意帮你带训练的,因为这样的孩子会耗费更多的精力。
第二:家长急于见效果,游泳是一项运动,对于多数人来说入门并不难,难在于精通,而在这种特殊情况下,更是需要长期的锻炼,无论从游泳馆出发还是教练的角度,很少有人愿意去努力得到一个未知的结果,最终还容易出现一些争议。
第三:多数教练并不熟悉统感失调,对于这种病症康复问题应该具备系统的训练方案,很显然现在的教练并没有经历过这方面的培训,对于一些存在这种问题的孩子的培训也不过停留在正常的训练水平。
所以,个人觉得拒绝也很正常~
谢邀。
大家好,我是周教练。
严格意义来讲是属于违法的,具体的来讲侵犯的是人的人格尊严权。就如同抗日年代所谓的:“狗与中国人不得入内”!
对于作为教练的我来讲表示强烈的奋概!稍微有点缺陷就不让人去游泳馆吗?我搞游泳十几年,从来没有遇到哪一个游泳馆规定说特殊人群不得进入的情况。尤其是在新加坡,***给予这些特殊孩子很好的条件尽可能的去游泳池游泳恢复。之前我在新加坡也是教过这类学校的学生。游泳作为康复训练是很好的。
就算在中国,我也没有看到过哪一个游泳馆有如此奇葩的规定。所以说,这样的行为是在我们游泳行业里面所不齿的。
家长能够让孩子去游泳作为恢复训练,是很好的,也希望能够坚持。水中训练恢复需要的是长时间的,不是短时就能够见到效果。希望这位孩子能够通过恢复训练回归到我们正常的生活。
如果大家有其他建议,欢迎留言。我会及时回复大家。
谢谢鉴赏!
个人认为不违法,游泳馆作为私营开放设施,其有权制订准入规则,比如目前就有的心脏病高血压孕妇等不适宜游泳人群
做感统失调康复确实不在常见认知内,但一般人去游泳馆是做休闲健身运动,康复运动属于医疗范畴,别人私营出于安全考虑拒绝你也可以理解。游泳馆有时候人挤人的,别人也没有义务为你做康复单独让出一块区域,而你运动能力弱于常人需要教练安全员特别看护,他们又不是专业的康复陪伴人员,也是没理由承担过多责任的。
当然因为游泳馆的成本决定了包下泳池费用过高,也不可能下河下水库,和经营者友好协商,加钱,签署自负责任书,获取理解后进入应该没有问题
首先我很理解您的心情,但是感统失调的孩子对于外界的***和反应能力确实有所欠缺,普通的游泳馆和游泳班不可能配备受过特殊教育专业学习的教练,那么对于孩子的行为问题可能很难准确处理,建议家长全程自己护理陪同孩子进行训练。另外游泳也不是很好的选择,危险系数比较大。可以尝试感统球之类的简单训练方式
如果孩子自己去那游泳馆拒绝也在情理之中,如果有专人下水陪护,只要不是传染病及明显很容易病故的,对方无权拒绝,如果你的孩子让人一看身体就很危险,对方出于自我保护不让进也无可厚非,你可以与他们签订无责协定之类,不过有难度,因为协定不一定管用,对方也是人,也一样要保护自己不被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儿童特殊教育机构感统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儿童特殊教育机构感统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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