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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是有历史意义或研究价值的图书、期刊、典章。文献是记录、积累、传播和继承知识的最有效手段,是人类社会活动中获取情报的最基本、最主要的来源,也是交流传播情报的最基本手段。
文献法是研究者通过查阅、鉴别、加工整理有关文献,从而正确地探索所要研究的教育问题的一种教育研究方法。一般地说,文献法具有以下特点:
1、研究不受时空限制。用文献法,可以研究那些受地域或时代限制而无法接近的对象。因为运用文献法进行教育科研不受时空限制,所以适合于对古往今来的教育进行横向和纵向的比较研究,从而有利于对教育现象进行历史的分析,并展望其发展趋势。
2、研究不受研究对象“反应”的干扰。运用文献法进行教育科研,由于作为研究对象的人并不直接出现,因而就避免了研究对象在被研究过程中的各种“反应”对研究的干扰。
文献法也称历史文献法,就是搜集和分析研究各种现存的有关文献资料,从中选取信息,以达到某种调查研究目的的方法。之所以说它在社会调查研究中有特殊的地位,是因为:
首先,它是最基础和用途最广泛的搜集资料的方法。
任何社会调查研究前期的课题的选择、确定和探索性研究以及方案设计,都必须先从文献调查入手,以使调查目 的更为明确和有意义,使调查内容更为系统、全面和新颖。
利用它可以收集到其他方法难以收集到或者没 必要用其他方法收集的资料。
其次,文献法并不仅仅是一种重要的搜集资料的方法,它还是一种独特的和专门的研究方法,这是它与其他调查方法之间最显著的区别。
诸如问卷法、测量法、访谈 法、观察法、实验法等,主要功能就是搜集资料,对它们搜集到的资料的整理、分析和研究则是用一些通用的专门方法来完成的。
文献法却不然,它可以独立完成某 些课题从搜集资料到分析研究的全过程。
那些旨在再现或分析历史现象的课题,以及时间跨度大的纵贯性课题,就是也只能是主要依靠文献法来完成的。
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并称为教育的三大支柱,通常是指在家庭生活中,由家长(首先是父母)对孩子实施的教育,即家长有意识地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和家庭生活实践,对孩子施以一定教育影响的社会活动。对家庭教育的内涵,我国台湾地区有关文献将其界定为9个方面,即亲职教育(增进父母职能)、子女教育(增进子女本分)、两性教育(增进性别知能)、婚姻教育(增进夫妻关系)、***教育(增进家族成员相互尊重及关怀之教育活动)、家庭***与管理教育(增进家庭各类***运用及管理的教育)。这一界定被很多学者认为具有权威性和系统性,因而被广泛接受和引用。
家庭法治教育作为一种特殊教育形式,可以发挥学校、社会教育无法替代的作用,而家庭法治教育却往往被多数家长忽略。我们每一位家长首先应当转变教育观念,充分认识法治教育在孩子成长中的重要性。对青少年进行家庭法治教育时,家长自身应比孩子先学一步,只有自身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才能对孩子进行法治教育。
家长要把法治教育安排到家庭教育的日程中,应当经常向孩子普及一些法律常识。与此同时,要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对《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学习,促使日常行为规范和法律规范相结合,让孩子懂得遵规守纪的重要性。要让孩子明白知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守法,所以在日常教育中要注意强调法律的权威,在向孩子普及法律常识的同时明确法律的不可触犯和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绝不能视法律为儿戏,使孩子从小成为知法守法的小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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