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教育局规定幼儿园人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教育局规定幼儿园人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规定,幼儿园每班的标准人数为:
1、小班20~25人;
2、中班26~30人;
3、大班31~35人。
另外对不同规模的幼儿园班级数量也有不同规定:
一、幼儿园的规模(包括托、幼合建的)分为:
1、大型:10个班至12个班;
2、中型:6个班至9个班;
3、小型:5个班以下。
二、单独的托儿所的规模以不超过5个班为宜。
小班(3至4岁):每班人数为20-25名。
中班(4至5岁):每班人数为20-30名。
大班(5至6岁):每班人数为30-35名。
幼儿园各年龄班按照国家规定的人数核定标准,最多不超过规定班额的5名,孩子家长如果发现有超额招生的情况,可向教育局投诉。
根据国家规定,全日制幼儿园每班应配设2名教师、1名保育员。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应配设2名教师和2名保育员。
是的,国家对幼儿园的招生人数总量有一定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幼儿园的招生人数总量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 幼儿园小班(3-4周岁)的招生人数总量不得超过25人,中班(4-5周岁)的招生人数总量不得超过30人,大班(5-6周岁)的招生人数总量不得超过35人,混合班的招生人数总量不得超过30人。
2. 寄宿制幼儿园每班的招生人数总量不得超过30人。
3. 幼儿园的招生人数总量应当根据幼儿园的规模、师资力量、教学设施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并且应当符合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5号)幼儿园工作规程 第二章 幼儿人园和编班 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至4周岁)25人,中班(4至5周岁)30人,大班(5周岁至6或7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学前幼儿班不超过40人。
2021年教育部关于幼儿园班级人数规定:教育部早前发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二章“幼儿入园和编班”中第十一条就对幼儿园班额人数进行了规定:
小班(3周岁至4周岁):25人;
中班(4周岁至5周岁):30人;
大班(5周岁至6周岁):35人;
混合班:30人。
困难的地区可适当放宽,但不应超过规定年龄段学额数的20%。
幼儿园是小班一个班15-20人,因为小班的孩子相对来说需要更多的照顾,老师要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并且还要安排家访,所以安排的人数会少一点。
中班及大班的话是25-30人,大班的孩子相对大点,自理能力比较好,所以人数稍多一点老师也是照顾得过来的。
一般情况下,按照国家政策的规定,幼儿园的班级不宜过大,因此部分幼儿园的班级都是20-30多个人,这样的人数设置是有利于幼儿园老师对班级的管理的。因为如果人数太多的话,老师是不可能兼顾到每一个幼儿了,所以,这个规定的人数是比较合适的!
根据国家规定,全日制幼儿园每班应配设2名教师、1名保育员。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应配设2名教师和2名保育员。
小班(3至4岁):每班人数为20-25名。
中班(4至5岁):每班人数为20-30名。
大班(5至6岁):每班人数为30-35名。
幼儿园各年龄班按照国家规定的人数核定标准,最多不超过规定班额的5名,孩子家长如果发现有超额招生的情况,可向教育局投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教育局规定幼儿园人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教育局规定幼儿园人数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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