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环境的问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环境的问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可以上,所需手续如下:1、家长***原件和复印件;家长从业证明(用工合同复印件或工商执照复印件或街道出具的打工就业证明);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子女原学籍证明材料(小学、初中新生入学需要有原户籍地乡镇的外出就学证明,转学需要有原学校的转学联系表或转学证明)。2、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带上相关材料向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根据其实际暂住及当地教育***的分布情况,指定学校接收就近入学。3、从原就读学校来我市就读的流动人口子女,应先向暂住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到其指定的就读学校领取并填写相关转学表册,由接收学校盖章,再由原就读学校及区县教委盖章,完成转学手续。4、本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满1年或1年以上的有效居住证件。5、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居(租)住证明,包括房产证(房卡)、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材料。注:按威海现行政策,流动人口子女在办理转出、转入手续时,学校及主管部门均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学校入学无需缴纳“赞助费”、“借读费”、“择校费”等。扩展资料:异地户口上学规定1、孩子户籍在当地学校服务区域内的:2016年8月31日前(包括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孩子就要按时入学,注册时要带户口簿。2、孩子户籍不在当地学校服务区域内的,除了要2016年8月31日前(包括8月31日)年满6周岁,还要按当地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的手续。注册时要交相关的材料:与当地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一年前已经办理的暂住证、户口簿、接种证、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或房产证)等。新《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新《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参考资料来源:
齐鲁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威海上学只需提供三份材料
城市建设需要人才,乡村振兴更需要人才。乡村振兴关键要点在于乡村鼓励和支持人才返乡,做好新农人培养计划,激发新农人发展潜力,激励新农人大力推动乡村产业发展,促进乡村文化繁荣发展,汇聚乡村人气和活力。并且依靠乡村自身优势,寻求适合自身发展的致富之路。县城产业作为城乡融合发展、农村人口回流的突破点,首先要发挥县城作为县域中乡村之首和县域经济发展龙头的作用,培育县城支柱产业,提高城乡建设特别是农村建设的预见性、科学性、准确性、有效性,在建设过程中尽量少走弯路。
(二)完善公共服务供给,健全公共服务供给体系
完善公共服务供给,健全公共服务供给体系,这是流动人口返乡的基本保障。城乡公共服务供给不均衡,是乡村人口流动的主要原因。城市优质的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基本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体系相较于农村先进和完善。农村家庭为了追逐优质的教育***,在县城或周边城市提前购置房产,满足子女接受高等教育和毕业后加入当地劳动力市场所需。此外城市投资带来的高收益,加剧了乡村年轻人外流的趋势。完善健全乡村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缩减与城市的差距,给乡村人口提供发展机会,从而实现乡村振兴。
(三)发展数字农业,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环境的问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环境的问题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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