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儿童教育机构消防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儿童教育机构消防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应当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1)保证学校符合基本办学标准,保证学校围墙、校舍、场地、教学设施、教学用具、生活设施和饮用水源等办学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
(2)配置紧急照明装置和消防设施与器材,保证学校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师生宿舍等场所的照明、消防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规定;
(3)定期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对确认的危房,及时予以改造。
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应当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有条件的,学校举办者应当为学校购买责任保险。
2、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3、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保障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4、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5、学校不得将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学校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
随着社会经济和文化教育的高速发展,社会高度重视儿童教育,这种现实的需求,导致大量的教育培训机构如雨后春笋一般建立起来。但大部分教育培训机构由于场地自身条件较差、业主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导致场所内存在很大的消防安全隐患和问题。现在,300平方以下教育培训机构已经不需要进行消防审批了,但在装修时仍应符合相应消防规范。那么培训机构消防要求有哪些?
1、培训对象为14周岁以下的儿童教育培训机构应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当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当单、多层民用建筑内时,应设置不少于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其疏散宽度不应少于该场所设计疏散总宽度的70%。
2、培训对象为14周岁以上的教育培训机构当设置在三层及三层以下,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200平方米,三层的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可设置一部疏散楼梯。
3、顶棚装修材料应***用不燃性材料。
4、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宽度应按平面布置进行核算。
5、外墙应设置可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消防救援窗口。
6、不应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封闭的金属栅栏,宜设置***疏散逃生设施。
7、装修不能影响原有的消防设施的使用。
8、建筑内设置儿童教育培训机构,用于同层周边不同使用功能的,应按要求做好防火分隔。
减少消防审批环节是为了更好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相关教育机构开设前装修时,要明确按照以上消防规范装修哦。以上就是格子匠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机构消防要求相关内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儿童教育机构消防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儿童教育机构消防法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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