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儿童教育机构优惠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儿童教育机构优惠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补助对象
1、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为0-17岁,即在申请康复救助年度的1月1日,年龄未满18周岁,且患有视力残疾、听力障碍、言语障碍、肢体残疾(含脑瘫)、孤独症、智力障碍之一或多重障碍的残疾儿童。
2、0-6岁的残疾儿童申请康复救助的,具有晋江市户籍或居住证;父母一方持有本市居住证的,可视为残疾儿童也持有本市居住证,持本市居住证父母一方和残疾儿童须在同一户口本。
3、7-17岁的残疾儿童申请康复救助的,须具有本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补助标准
学前教育的机构: (1)胎儿学校 (2)托儿所 (3)幼儿园{小班,中班,大班} (4)托幼园所一体化 (5)幼儿班 (6)儿童福利院—也称“儿童教养院” (7)SOS国际儿童村—SOS是S***e Our Soul的简称,意为拯救我们的灵魂,是国际通用的呼救信号。
SOS国际儿童村是收养孤儿的国际慈善组织。(8)家庭教育 儿童观的种类: 1.儿童是“小大人” 2.儿童是“白板” 3.儿童是“有罪的” 4.儿童是“花草树木” 5.儿童是“私有财产” 6.儿童是“未来的***” 7.儿童是“有能力的主体”学前智育是由家长及幼师利用各种方法、实物为开发学前儿童的智力,使他们更加聪明,有系统、有计划而且科学地对他们的大脑进行各种***,使大脑各部位的功能逐渐完善而进行的教育。学前智育是学前教育学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构成学前教育学的科学体系的一部分。儿童是人生智力发展的基础阶段,又是发展最快的时期,适当、正确的学前教育对幼儿智力及其日后的发展有很大的作用。超常儿童的形成、发展,无一不与适当、正确的学前教育有关,尤其是智力方面的学前教育。
学前儿童科学教育内容选编的原则
在内容选编时我们要遵循科学性,启蒙性,系统性,时代性,地方性,季节性等原则。
1、科学性原则:是指选择的内容必须符合科学原理,应从自然界的整体出发,根据客观规律,正确解释学前儿童周围生活中的有关的自然现象和自然物。
2、启蒙性原则: 是指选编的内容必须符合学前儿童的知识经验和认知发展水平, 使学前儿 童在教师的帮助下,通过一定的努力能够达到教育目标。
3、系统性原则:是指选编的科学教育内容是按照由近及远,由简到繁,由具体到抽象,由已知到未知的认知规律编排。
4、时代性原则:是指要根据时代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来选编科学教育内容,使选编的内容跟上时代与科学技术的发展,面向现代化。
5、地方性原则:是指应联系当地的自然环境和文化背景,来选编科学教育的内容。
6、季节性原则: 是指应联系季节变化来选编科学教育的内容。 遵循季节性的原则来选编科学教育的内容,既能丰富,加深学前儿童对季节的整体理解,又能帮助学前儿童理解事物变 化与季节之间的关系。
学前儿童科学教育内容特点:
2006年9月1日,中国修订后颁行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
学杂费
不收学费、杂费”,国家从法律的层面确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2007年春天,这项改革推及到全国农村;同年秋季,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在免交学杂费的同时,还免收教科书费,1.5亿学生因此受益。免除学杂费后,平均每个小学生年减负140元,初中生年减负180元,贫困寄宿生可减负500元。
2008年7月30日***院总理***主持召开***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_a***_]。会议决定,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继续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
作为一个底子薄、起步晚的发展中大国,普及义务教育绝非轻而易举。改革开放的关键抉择,彻底改变了当代中国的命运,为教育事业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也为实现教育公平开辟了道路。到2005年,全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人口覆盖率超过百分之九十五。
国家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农村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合法权益基本得到了保障。继2007年全面推行农村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政策后,2008年秋季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也全部免除,中国形成了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普惠制,教育事业更加和谐地向前发展。
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杂费,体现了党“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执政理念。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随之而来的是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新增长。让发展成果更好地体现在保障人民接受教育的权利上,不仅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而且顺应了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充分证明党是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
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杂费,是积极推进***职能转变、努力建设服务型***的新进展。贯彻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保障公民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的一项基本职责和义务,是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使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得到保障,轻松快乐地上学,拥有更加光明的前程、美好的人生,也为人民富裕、国家强盛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儿童教育机构优惠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儿童教育机构优惠政策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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