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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儿童教育机构政策研究-特殊儿童教育机构政策研究论文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特殊儿童教育机构政策研究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特殊儿童教育机构政策研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特殊教育学校是什么?
  2. 特殊教育的概念、对象、目的和任务分别是什么?

特殊教育学校什么

特殊教育学校 (special education school),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专门对残疾儿童、青少年实施的义务教育机构。

特殊教育是使用一般的或经过特别设计课程教材、教法和教学组织形式及教学设备,对有特殊需要的儿童进行旨在达到一般和特殊培养目标的教育。

特殊儿童教育机构政策研究-特殊儿童教育机构政策研究论文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特殊教育的目的任务是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的要求和特殊儿童的教育需要。发展他们的潜能,使他们增长知识、获得技能、完善人格,增强社会适应能力,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七类。

特殊儿童教育机构政策研究-特殊儿童教育机构政策研究论文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特殊教育的概念、对象、目的和任务分别是什么?

  概念:特殊教育是使用一般的或经过特别设计的课程、教材、教法和教学组织形式及教学设备,对有特殊需要的儿童进行旨在达到一般和特殊培养目标的教育,它的目的和任务是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的要求和特殊儿童的教育需要,发展他们的潜能,使他们增长知识、获得技能、完善人格,增强社会适应能力,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对象:特殊教育实施对象的范围也因各个国家或地区的情况而有差异,有的国家或地区提出了“零拒绝”的目标,即认为所有残疾儿童都应该接受免费的、适合他们需要的义务教育。各级公立学校都要为残疾儿童提供教育和有关服务,不应该以任何理由拒绝他们入学中国实施特殊教育的对象主要是盲、聋、哑、智力落后以及有其他身心缺陷的儿童和青少年,设有盲聋哑学校、低能儿学校或低常儿童班、弱智儿童班,以及工读学校等。我国《宪法》、《义务教育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都明确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目的和任务:   1、初步建立职前、职后教育与培训相互结合,初等、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与培训相互衔接,并与普通教育、成人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以能力培养为本的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   2、为城乡有就业要求的残疾人提供各种形式和层次的职业教育与培训。   3、积极发展残疾人中、高等职业教育。

  概念:特殊教育是使用一般的或经过特别设计的课程、教材、教法和教学组织形式及教学设备,对有特殊需要的儿童进行旨在达到一般和特殊培养目标的教育,它的目的和任务是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的要求和特殊儿童的教育需要,发展他们的潜能,使他们增长知识、获得技能、完善人格,增强社会适应能力,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对象:特殊教育实施对象的范围也因各个国家或地区的情况而有差异,有的国家或地区提出了“零拒绝”的目标,即认为所有残疾儿童都应该接受免费的、适合他们需要的义务教育。各级公立学校都要为残疾儿童提供教育和有关服务,不应该以任何理由拒绝他们入学。中国实施特殊教育的对象主要是盲、聋、哑、智力落后以及有其他身心缺陷的儿童和青少年,设有盲聋哑学校、低能儿学校或低常儿童班、弱智儿童班,以及工读学校等。我国《宪法》、《义务教育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都明确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目的和任务:  

1、初步建立职前、职后教育与培训相互结合,初等、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与培训相互衔接,并与普通教育、成人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以能力培养为本的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  

特殊儿童教育机构政策研究-特殊儿童教育机构政策研究论文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为城乡有就业要求的残疾人提供各种形式和层次的职业教育与培训。  

3、积极发展残疾人中、高等职业教育。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特殊儿童教育机构政策研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特殊儿童教育机构政策研究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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