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艺术类儿童教育机构活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艺术类儿童教育机构活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① 开办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② 办学场所的建筑总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面积不少于办学场所建筑总面积的三分之二;
③ 租赁办学场所的,租赁期不少于3年;
④ 办学场所应当符合规划、消防、卫生、房屋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⑤ 校长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有5年以上的教育管理经验;
⑥ 有2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专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和3名以上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专职教师;
⑦ 所在区域教育行政主管单位其他具体规定。
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场所不得选用居民住宅、地下室、架空层、医疗卫生用房、简易住房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培训机构单独培训场所(不含两个以上教学点合计)建筑面积应不少于300平方米,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场所总建筑面积的2/3。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舞蹈类、戏剧类同一培训时段生均教学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招收小学生的培训机构,教学用房不应设在四层以上;招收中学生的培训机构,教学用房不应设在五层以上。
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教学教研人员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持有***部门颁发的与教学内容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具备与所教专业相符的职业(专业)能力证明,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
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文化艺术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内容。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培训机构应当选用正式出版发行的教材。
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实行属地管理,经所在县(市、区)级文化和旅***政管理部门审批后,按照市场监管部门或民政部门要求进行法人登记。
《山东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规定(暂行)》由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
本设置规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7月31日。在本设置规定施行前已批准设立的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须在2023年底前按本设置规定要求,重新审核登记,届时仍未办理重新登记的,不得继续开展培训活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关于培训机构设置另有新规的,从其规定。
2、美行思远国际艺术教育
3、零创国际艺术教育
4、ACG国际艺术教育
5、AF国际艺术教育
6、SIA国际艺术教育
7、RoSSo国际艺术教育
8、SKD国际艺术教育
9、清和雅集国际艺术教育
10、LBM国际艺术教育
艺术类培训机构结合校内教程有拓展,有创新,既能切实帮到学生中考拿到好成绩,提高学生应考的技能方法。又要使学生在机构中受到艺术的熏陶,审美的提高,是学生有一定的艺术素养和审美能力。这是可以系统,可以量化的。做好营销,定可乘风起舞,帮到孩子,成就培训💪👍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艺术类儿童教育机构活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艺术类儿童教育机构活动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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