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教育部幼儿园办学原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教育部幼儿园办学原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幼儿园教育工作原则:
一、德、智、体、美诸方面的教育应互相渗透、有机结合。
二、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注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主动健康发展。
三、面向全体幼儿,热爱幼儿,坚持积极鼓励,启发诱导的全面教育。
四、合理地综合组织各方面的教育内容,并渗透于幼儿一日生活的各项活动中,充分发挥教育的积极作用。
五、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和表现能力的机会与条件。
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中。
基本原则包括两部分:教育的一般原则和幼儿园教育的特殊原则。
教育的一般原则包括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的原则,发展适宜性原则和目标性原则。
特殊原则包括:
- 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原则
- 以儿童为主体原则
- 以全面发展为目标原则
- 以家园合作为基础原则
选择幼儿园课程应遵循的原则:
1、适宜性原则,即充分考虑幼儿的年龄特点和情感需求;
2、渗透性原则,即五大领域课程内容互相渗透;
3、参与性原则:即调动幼儿的主观参与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教育部幼儿园办学原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教育部幼儿园办学原则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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